各系(部)、行政各部门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以及《上海市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>办法》要求,推动我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、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发展,加强语言文字综合管理,形成长效管理机制,经研究决定,成立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,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杜飞龙
副主任:来碧云 许中杰
委 员:周 星 庄益群 沈霞梅 鲁 锋 傅芝娟 缪新亚 周胜林 顾文钧 陈永熙 金旭东 郜 明 毛达娟
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鲁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。
附件:
1、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职责;
2、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。
上海震旦职业学院
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四日
附件1:
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职责
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积极推进院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、标准化。
二、大力推广和普及普通话,指导院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,努力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普通话水平。
三、加强对汉字使用的管理,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范用字的规范标准,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滥用繁体字、生造简化字、随意写错别字的现象。
四、组织语言文字工作者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研究,参与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科研活动。
五、积极完成上级语委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。
附件2:
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
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:
一、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运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与监督实施。
二、建立学校各级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并有效开展相关工作。
三、负责校园普通话运用的检查、督促,使普通话确实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、工作语言,并逐步成为校园语言。(教学用语、公务用语、会议用语的日常监督)
四、负责校园用字规范的管理、检查、督促。力争在校园内消除用字不规范的现象。
五、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运用规范的咨询;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与学生,经常监测校园语言文字运用的规范,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整改校园语言文字运用中发现的问题。(固定用字的事前审核、其他用字的的日常监控)
六、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、评估。迎接上级机关的相应检查和评估。
七、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宣传与相应调研活动。组织骨干队伍进行政策与业务培训。
八、配合学院工作,开展生动活泼的以语言文字为基础的校园文化活动。
九、完成市语委交给的各项任务。